戕竹记

戕竹记朗读

  洛最多竹,樊圃棋错。包箨榯笋之赢,岁尚十数万缗,坐安侯利,宁肯为渭川下。然其治水庸,任土物,简历芟养,率须谨严。家必有小斋闲馆在亏蔽间,宾欲赏,辄腰舆以入,不问辟疆,恬无怪让也。以是名其俗,为好事。

  壬申之秋,人吏率持镰斧,亡公私谁何,且戕且桴,不竭不止。守都出令:有敢隐一毫为私,不与公上急病,服王官为慢,齿王民为悖。如是累日,地榛园秃,下亡有啬色少见于颜间者,由是知其民之急上。

  噫!古者伐山林,纳材苇,惟是地物之美,必登王府,以经于用。不供谓之畔废,不时谓之暴殄。今土宇广斥,赋入委叠;上益笃俭,非有广居盛囿之侈。县官材用,顾不衍溢朽蠹,而一有非常,敛取无艺。意者营饰像庙过差乎!《书》不云:“不作无益害有益。”又曰:“君子节用而爱人。”天子有司所当朝夕谋虑,守官与道,不可以忽也。推类而广之,则竹事犹末。

译文

  洛阳最多的是竹子,竹园星罗棋布。光是竹笋、竹竿的盈利,每年就不下十余万缗钱,等于坐得千户侯的利禄,其收入不在富庶的渭川流域之下。但是,竹园里打堰灌水,养土施肥,育苗选材,修剪培养等工作,都必须严谨细致,认真从事。在竹林深处的空地上,家家有精巧雅致的亭舍,客人要想游赏,都可以坐小轿,径直而人,不必事先征得主人的同意,主人亦不在意,对此不会感到奇怪和发出责难。因此,洛阳种竹赏竹的风俗也出名了,都把它当作一件好事。

  壬申年秋天,官府纷纷率人拿着镰刀斧头,不论是公家的,还是私人的,竹林的主人是谁,一律砍伐,不伐尽不止。西京留守发出严令:敢隐瞒丝毫的即为私藏,将按照不服从官家急需治罪,当官的被看作是对朝廷的怠惰不敬,当百姓的则被看作是叛逆不道。这样一来,数日以后,土地荒芜了,竹园光秃了。老百姓的脸上却看不到一点吝惜的神情,由此可知,洛阳的百姓是急供朝廷所需的。

  唉,古时砍伐山木,交纳木材芦苇,只是把地产的好东西,送到官府,以准备充当一定的用途。不供给就叫做叛逆犯上,不按时令砍伐征收,就叫做随意糟蹋。现在大宋王朝疆域广大,赋税收入积聚众多;皇上更是一心一意地节俭,并没有大兴宫室、盛设园圃的奢侈之心。官府中积累的材料物资,无不是余裕漫溢,甚至于都被蠹蚀腐朽了。可是,一遇到意外之事,却又没有限度的搜敛刮取,也许是塑像修庙超过了限度吧!古书上不是说过:“不要做无益的事来损害有益的事吗?”还说过:“君子应当节约用度,爱惜人民。”皇上和各部门的官吏们应当每天早晚都要考虑到这些,坚守职责的道义,千万不可忽视。以此类推而扩展开来,伐竹则如同是一桩小事了。

注释

戕(qiāng):砍伐。

樊(fán)圃(pǔ):竹园。棋错:星罗棋布,多的意思。

箨(tuò):包着的竹笋的皮。榯(shí)笋:竖立的竹笋。榯,直立。

缗(mín):原指穿铜钱用的绳子,这里指用绳子穿连成串的铜钱,每缗一千文,即一贯钱。

渭川:指渭水流域。《史记·货殖列传》:“渭川千亩竹,……此其人皆与千户侯等。”

庸:通“墉”,水堰。

简历:选择。芟(shān):删除,修剪。

亏蔽:指竹林深处遮蔽的空地。

腰舆(yú):古代的一种便轿。

辟疆:顾辟疆。《晋书·王献之传》:“尝经吴郡,闻顾辟疆有名园,先不相识,乘平肩舆径人。时辟疆方集宾友,而献之游历既毕,傍若无人。辟疆勃然数之曰:‘傲主人,非礼也;而贵骄士,非道也。失是二者,不足齿之伧耳。’便驱出门。”这里代指竹园所有者。

壬申:即北宋明道元年(年)。

亡(wú):通“无”,不论。

桴(fú):鼓槌,这里作动词用,指砍伐。

守都:这里指河南府治洛阳的主管官,即西京留守。

服王官:指做官的。慢:怠慢。

齿王民:指做百姓的。悖:叛逆。

榛(zhēn):荒芜。

畔废:叛逆。畔,通“叛”。

暴殄(tiǎn):残害灭绝,任意糟蹋。

土宇:土地和屋宅。广斥:广阔的盐碱地。此句意为宋朝疆域广大。

委叠:积聚众多。

“非有”句:意为皇上并没有大建宫室、盛设园圃的奢侈之心。

县官:指政府、朝廷。古称天子所居之地为县,即王畿。

无艺:没有限度。

意者:推测之词。营饰:营造修建。征用材料的目的是修复宫殿。作者这里说营饰像庙,是委婉之词。过差:超过限度。

“不作”句:不做以无益的事情来妨害有益的事情。语出《尚书·旅獒》。

“君子”句:君子应节约费用,爱护人民。语出《论语·学而》。

守官与道:这里意谓坚守职责和道义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二年》:“齐侯田于沛,招虞人以弓,不进。公使执之,辞曰:‘昔我先君之田也,旃以招大夫,弓以招士,皮冠以招虞人。臣不见皮冠,故不敢进。’乃舍之。仲尼曰:‘守道不如守官。’君子韪之。”

参考资料:

1、王水照 王宜瑗 选注.欧阳修散文选集.天津:百花洲文艺出版社,1995:37-40

2、陈振鹏 章培恒.古文鉴赏辞典(下册).上海:上海辞书出版社,1997:1207-1209

戕竹记创作背景

  《戕竹记》作于宋仁宗明道元年(1032年),当时欧阳修在洛阳任西京留守推官。当年八月,开封内廷火灾,烧毁了崇德、长春、滋福等八殿。宰相吕夷简负责修葺工作,洛阳的竹林遂为之洗劫一空。欧阳修对这种不问实际需要而横征暴敛的做法十分不满,于是写了这篇文章。

参考资料:

1、陈振鹏 章培恒.古文鉴赏辞典(下册).上海:上海辞书出版社,1997:1207-1209

  文章从题前落笔,先写洛竹之利,养竹之艰,竹林之美,主人之好客,言简意赅,生动而具体地展现了洛阳竹林既有巨大的经济价值,又有极高的观赏价值。这就为“戕竹”——一场灾难的到来,作了有力的铺垫和反衬。

  第二段正面写“戕竹”。先点时间:“壬申之秋”,即明道元年秋天。接着就写大砍大伐。“人吏”四句,句式由长而短,由散而整,用辞斩截,音节急促,将“戕竹”的来势之猛,行动之快,渲染得令人难以喘息。“人吏”之所以有如此来头,原来是“守都”有令。如此层层邀功,个个卖力,不几天,“樊圃棋错”的竹林,便变成处处“地榛园秃”。而百姓却没有一丝吝惜之情流露于颜面,确实耐人寻味。再接下去就是表现百姓的可怜、可悲,因为他们不仅在物质上作了惨重而无益的牺牲,而且在感情上还遭到一番极大的欺骗和愚弄,则吏之可恨,自在言外。“下亡有啬色少见于颜间者,由是知其民之急上”,实在是意味深长的一笔。

  作者写过“戕竹”之后,引古证今,加以议论,这就是文章的最后一节。首先指出“伐山林,纳材苇”的目的是“以经于用”。在这个前提之下,地方“不供谓之畔废”,但是,官府若不按一定时间采伐聚敛,则“谓之暴殄”,更何况不“经于用”呢!宋朝疆域辽阔,年年赋敛之物积聚甚多,而仁宗亦无大建宫室园囿的奢侈之心,所以朝廷长期积压的各种材料,无不听其朽烂。但是尽管如此,只要有一点意外情况,还是一不问是否需要,需要多少;二不问时间是否合适,便打着“与公上急病”的旗号,层层加码,敛取无度,“不竭不止”,结果所取又超过所需,自然又是堆积腐烂。“《书》不云”两句,以正面的教诲之词,婉转而尖锐地批评了上述行为,恰恰是以“无益”于民之举(戕竹),害于民有益之物(洛竹),无“节用爱人”之心显而易见。由记事而评论,最后上升到为官之道。至此,事已记过,理也说透,文章似乎可以结束了,可作者又再加生发——“推类而广之,则竹事犹末”。奇峰突起,境界大开。原来“戕竹”一事,只不过是用以折射大千世界的一面小小的镜子。大千世界,古往今来,还有无数大大小小、形形色色的“戕竹”之事。点睛结穴,戛然而止,是所谓实处还虚。

  文章在艺术手法上采用了前叙后议的方式,前两段铺叙,笔力简明、清晰。由于第一段的美与第二段的丑的对照,则后一段议论,笔锋所向披靡,深刻地表现出美被丑破坏的痛心,从而滥砍滥伐竹子乃至推而广之的一系列害民之举皆令世人共讨之。作者虽然在议论时顾及到最高统治者,但言辞之中柔中有刚,谏中有刺,戕竹的危害性通过一番叙述与议论,则十分具有说服力和感染力。此外,他采取引用法,援引儒家经典《尚书》中的有关议论来增强自己文章的说服力,也是很有见地的。因为他的文章是给当朝皇帝和权贵们看的,作为当时地位卑微的作者来说,恐怕人微言轻,不若搬出祖训来,以使自己的观点更有说服力。这也正是作者的聪明之处。

欧阳修

欧阳修(1007-1072),字永叔,号醉翁,晚号“六一居士”。汉族,吉州永丰(今江西省永丰县)人,因吉州原属庐陵郡,以“庐陵欧阳修”自居。谥号文忠,世称欧阳文忠公。北宋政治家、文学家、史学家,与韩愈、柳宗元、王安石、苏洵、苏轼、苏辙、曾巩合称“唐宋八大家”。后人又将其与韩愈、柳宗元和苏轼合称“千古文章四大家”。

欧阳修朗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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